案件在监察委员会内部移交时,针对已被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涉案财物,一般只需办理查封、扣押措施的移交,而不必移交涉案财物本身。
以博物馆为例,方言本身是人类文化与资源,可作为一种藏品被博物馆收藏、保存。由此,建立和完善我国方言保护的行政法机制,协调普通话与方言的冲突,从而在语言的通用性、规范性与多样性之间寻求均衡保护,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应用价值。
语言除了工具性的沟通功能外,同时还具有非工具性的文化功能。[6] (四)方言保护力量薄弱、保护方式单一 当前,方言保护面临着保护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因此,我们应该重新探讨推广普通话与方言保护的关系,寻求在语言文化多样性和语言平等的价值理念下,创造出一种和谐合理的行政法保护机制,从而营造出一个众多方言共生共荣、互补互利的语言生活格局。[2]语言的发展、维持或衰落从来不是一个纯粹的语言学问题,而是复杂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力量相互博弈的结果。故而,除了现有的方言学术研究外,可以协同旅游、演艺等娱乐行业一道开展方言的商业化运用。
对此,国家应当通过各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或相关语言文字行政机关在各自管辖范围内进行监测、维护工作,如果发现方言濒危则立即启动抢救机制。[8]在特定方言内的文化艺术发展中,方言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故而,行政权在推广普通话的过程中应遵循职权法定原则,恪守公权力的边界,为方言的使用保留合理空间。[14]资料来源:《关于农机站前职工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 S县信访局内部资料,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当代中国基层信访治理研究(项目号:63172057)课题组调研中收集。
[7]参见Kevin Obrien Li Lianjiang, Rightful Resistance in Rural China.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6。各部门有明确的权限分工,在制度上也没有权限为上访人解决政策和法律之外的诉求。例如在本文案例中,县信访局在受理农机站职工与老民办教师的上访案件后,初步审查了上访人所列举的相关政策文件,并做出答复意见认为上访诉求缺乏确定政策依据,因此不应予以支持。[45]然而这种治理权威与治理实践的分离在短期内造就并强化了上访者对行政特权的依赖,鼓励了上访者的机会主义倾向。
对于信访部门而言,只具有信息传递的职责和权限。因此法治的表达策略不仅存在于上访者的叙事表达之中,也同样融入在基层政府的话语中。
在功能设置方面,基层信访部门的职责主要集中在协调、交办、跟踪、督办、落实、反馈以及上情下达。[9]这些研究从不同角度解释了基层信访冲突中的法治话语特征,其共同之处在于揭示出以法维权的话语实践在认知观念或行动策略层面的积极意义:它标志着基层社会抗争从道德空间向律法空间的迈进。[5]程秀英:《从政治呼号到法律逻辑——对中国工人抗争政治的话语分析》,《开放时代》2012年第11期,第73-89页。这既是上访者基于对上级政府或中央的信任而产生的内在逻辑,也可能被用作缺乏经济社会资源的弱势民众抗衡基层政府的一种话语武器。
Ethan Michelson,Justice From Above or Below? Popular Strategies for Resolving Grievances in Rural China.2008, The China Quarterly,193:43-64。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和关心民办教师,提出了争取到本世纪末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目标。[20]《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革民办教师若干问题的意见》(教人[1992]41号)。包括本文作者调研的S县在内的许多基层信访部门都将缠访闹访和滋事丢丑的行为纳入依法打击的范围: 对不遵守信访秩序,不听规劝缠访、闹访、非访、扰乱单位秩序、打砸毁坏机关财物的信访人员,由信访局、公安局和信访责任单位共同参与,实行三位一体训诫,在思想教育疏导前提下,依法从严打击,先治理后解决,努力营造缠访、闹访、非访等行为有代价,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正确舆论导向,切实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在上访农机站职工的逻辑与表达中,基层政府没有严格执行上级文件,导致了职工们的生活困难,而他们的老有所养问题应当得到解决,这既是他们的合法权益,也是基层政府的职责所在。(二)认同权威与遵照程序——上访人与基层政府对守法行为的认知差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国家将信访制度作为一种发扬民主的政治参与通道,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写信来访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
[43]有关政治机会结构的讨论,参见Sidney Tarrow, States and Opportunities: The Political Structuring of Social Movements, in Doug McAdam et al.(eds.) Comparative Perspectives on Social Movement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6。我们已经没有再就业的能力,生活得不到保障。
一方面,将是否具有明确的法律、政策依据作为判断诉求合法与否的最重要标准,来评价诉求本身的实体合法性。[14] 上访人在书面答复意见上签字同意,但实际上他们并没有接受这一处理决定。然而在基层政府看来,许多积压已久的重复上访案件之所以一直无法得到解决,并不是政府没有尽到职责,而是由于上访人的非分要求和非法缠访。此外,上访的前农机站职工工作期间,劳动报酬采取工分加补贴的形式,参与生产队的分配,不是事业单位人员,而是社队管理的农民,上述文件规定不适用于上访者的情况。可以发现,基层上访群众的法治话语倾向于将经济利益的纠纷放大为政治维度的合法性问题。上述两种政策导向在实践中并行不悖,共同贯穿在当前我国从中央到地方的社会治理过程中。
2014年国家信访局颁布了《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国信发〔2014〕4号)对于信访三级终结程序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强调。【期刊名称】《环球法律评论》【期刊年份】 2018年 【期号】 1 进入专题: 基层信访 法治话语 群众路线 基层治理 。
在上访者的话语体系中,其行动的正当性并不一定完全来自于法律或政策的支撑,而是诉求对象——上级政府权威的投射。[21]资料来源:《下岗老民办教师申请报告》, S县信访局内部资料,本文作者收集。
[17] 为平息这一信访事件,县信访联席办最终决定在政策规定之外,利用一笔专项资金为上访职工按月发放一定数量的生活补助。二割裂的法治话语:华北S县的两个基层信访案例 对我国基层信访特别是基层乡村信访的观察可以发现,上访群众普遍善于调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乃至中央精神等作为诉求的正当性依据。
这种制度传统与治理现代化趋势之间的紧张关系,实质上在基层信访治理中划定了双重标准,为上访人和信访部门提供了不同的逻辑和行动线索。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在这一背景下,该县部分民办教师因超龄、超编等原因被强制离岗。与此相对,处理该信访事项的县信访联席会议的书面答复中,农机站职工不仅在实体诉求方面缺乏明确政策的支持,同时,他们反复、越级上访的行为违反了《信访条例》与有关逐级上访的程序规定,在性质上属于违法上访行为。
[4]依法抗争主要指农民维权活动中表现出的以中央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为武器,通过上访等公开、准制度化或半制度化的形式,借助上级政府的权威来对抗基层干部的枉法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一种有关集体具体利益的抗争行动。在当代中国的具体情境下,基层民众的利益表达过程并非单纯的情绪释放,在很大程度上同样受制于外部的制度设定。
(一)国家对信访秩序的双向规范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设定了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总体导向。[3]参见吴毅:《权力—利益的结构之网与农民群体利益的表达困境——对一起石场纠纷案例的分析》,《社会学研究》2007年第5期,第24-48页。
首先,各类规范性文件明确了依法上访的界限,这些规定直接影响了基层政府对于上访者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47]陈柏峰:《信访制度的功能及其法治化改革》,《中外法学》2016年第5期,第1187-1205页。
在观念和认知层面,行动者内在观念的形成很难脱离生活阅历与现实社会的渗透。[2]例如一些研究发现,在我国乡村许多维权事件中,许多农民善于运用法律、文件和中央政策作为其诉求的合法性依据,在话语表达中体现出对中央政策的尊重与对上级行政权力的依赖,将自身所遭遇的不公正归咎于基层政府的腐败与不作为。[8]Chen Feng,Industrial Restructuring and Workers Resistance in China,2003, Modern China 29(2):257. [9]参见程秀英:《从政治呼号到法律逻辑——对中国工人抗争政治的话语分析》,《开放时代》2012年第11期,第73-89页。在这种依赖保护关系中,基层政府的职责广泛,例如本文案例中,上访的农机职工认为政府有责任确保他们老有所养,上访老民办教师则认为政府应当维护公平正义。
由于离岗时未解决编制,这部分民办教师退休后未能享受退休金与生活保障,自2008年以来,该县老民办教师联合了全县范围部分离岗民办教师先后数十次到县委、市委及省委上访,反映他们1984年秋在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被辞退下岗的不公平、不合理,要求教龄变工龄、恢复民师名份,落实同工同酬,办理退休手续。根据国家信访局2014年颁布的《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办法》,基层信访部门需要公开并接受监督的职责内容也集中在处理信访案件的程序方面。
[39]Cai Yongshun, Power Structure and Regime Resilience: Contentious Politics in China, British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2008,38(3):411-32. [40]参见马原:《溯流而上:探求当代中国公共政策的革命谱系》,《公共管理评论》(第13卷),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一方面,上访者认为国家政策从形成到执行理应是统一的过程,而基层政府行使国家公共权力,有责任确保中央政策得到有力的贯彻。
对超编人员辞退或调整到缺编单位。具体到基层社会抗争的研究领域,抗争者的话语表达被赋予了较多关注,出现了依法抗争、以法抗争,以及以身抗争、以死抗争、以舆抗争与悲情抗争等众多解释概念。